根据我国现行污水排放标准,污水中锰的超标限值需结合具体行业及适用标准判定,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
一、通用国家标准
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—1996)
一级标准:总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2.0 mg/L。
二级标准:
其他排污单位限值 2.0 mg/L;
合成脂肪酸工业限值 5.0 mg/L。
三级标准:限值 5.0 mg/L。
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8918—2002)
锰的日均排放限值为 2.0 mg/L。
二、行业专项标准
电池工业
锌锰电池企业:
现有企业限值 2.0 mg/L;
新建企业限值 1.5 mg/L;
特别排放限值 1.0 mg/L。
铁矿采选工业
直接排放:
现有企业限值 3.0 mg/L;
新建企业限值 2.0 mg/L;
特别排放限值 1.0 mg/L。
间接排放(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):
现有企业限值 4.0 mg/L;
新建企业限值 2.0 mg/L。
无机化学工业
涉锌、锰的重金属工业限值 1.0 mg/L。
三、地方标准(以湖南省为例)
《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43/ 2426—2022)
直接排放限值 1.0 mg/L;
间接排放限值 2.0 mg/L。
四、超标判定原则
需根据企业所属行业、排放去向(直接排放/间接排放)及地域选择适用标准。
若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,需优先执行地方标准。
建议结合具体排污许可证要求或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限值执行。
注:上述限值为现行有效标准(截至2025年5月),实际应用中需关注最新政策更新。